当
知识产权权益方遭受
侵权剽窃时,他们有权采取以下行动以消除影响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向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发出明确通知,要求其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如立即清除、遮蔽、切断链接及暂停交易和相关服务。
在接到上述通知后,电子商务平台有义务迅速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实施这类必要措施,那么对于由于这种延迟而引发的更大范围的受损情况,将需与平台内部的各类经营实体共同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
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
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