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家庭暴力行为的实施主体范畴。
在现行法律制度中,家庭暴力这一词汇的涵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婚姻关系中的暴力行为,它亦涵盖了对未成年儿童及其他家庭成员施加的暴力行径。
其次,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捆绑、残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其他各种可能对受害者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的行为。
最后,构成家庭暴力所需满足的条件要求行为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必须给家庭成员的肉体或心理层面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伤,且这种暴力行为需达到一定界限,方能被视为构成家庭暴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