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能要吗

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能要吗

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能要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4-18 16:15:17 已帮助131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能要吗
当父母双方离婚时,若抚养权在女方手中,男方同样具备争取抚养权的权利。
具体而言,首先男方可尝试与女方进行友好、理性的沟通,共同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以实现子女抚养权的变更。
若仍未能达成共识,男方亦有权依法诉诸至当地人民法院,并提交相关证据以寻求支持。
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法院会更倾向于支持男方提出的抚养权变更申请: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母亲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身体残疾而无法承担起继续照顾和抚养子女的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未尽到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同时,这种共同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的确产生了负面影响;
3、子女年满八周岁且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此时如该另一方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高度责任心,则此类法定变更申请具有较大说服力;
4、存在其他合法合理的理由促使男方提出抚养权变更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