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不可避免交通事件中,若肇事方负全责,仍可适当请求支付误工费。
这类事故通常会对人身产生严重损害,针对这种情况,应依法对其进行赔偿,包括治疗及康复所需要的医疗费用、护工服务费用、交通费用、营养保健等等,同时也包括由于受损导致经济收入的降低。
倘若相关人员因此而伤残,还需额外支付他们恢复期间所需的辅助器械使用费以及对伤势费用的赔偿金;
对于导致死亡的案例,则必须支付丧葬成本与相应的死亡赔偿金额。
关于误工费这部分,其具体金额将依照遭侵害者本人的请假时长与受影响的收支状况来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