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岳父及岳母的直属子女为合法继承人,拥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益;
然而,如果出现女儿离世的特殊状况,那么已故配偶的女婿如能够严格履行对岳父母主要赡养责任,则可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相当于子嗣之继承财产的权利和资格。
在此种状况下,女婿便依法享有了继承岳父母财富的合法权利。
对于那些在生活中为过世的继承人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日常家庭劳务活动中付出了重大贡献与帮助的人来说,也应被判定为已经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或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