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的
追诉期限将依据法定最高刑进行规定:首先,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案件,在经过五年之后将不得继续追诉;
其次,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在经过十年之后将同样无法予以追诉;
再者,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在经过十五年之后也将失去追诉权;
最后,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与
死刑的案件,在经过二十年后更是不允许进行追诉。
但是,若经审查确属必要对上述二十年后的案件进行追诉,则必须报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方能有所行动。《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