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具备法律效应的确切认定因素,实际上是交由法院来进行裁断及判定的。
现行法律规定中,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任何与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明确规定相冲突的,或是违反了这些法规强制要求的合同都将被界定为
无效合同;
如若合同内容存在明显违逆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的内容,那么该合同也可以被视为无效。
再者,如果
行为人和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之间的达成一致的过程并非出自真意,反而存在着欺骗、串通等对于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举动的话,那么此份合同也会被判定为无效。
同样,当某位行为人在
签订合同时并未达到法定年龄,意味着其缺乏必要的
行为能力,因此,这样的合同自然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应。
此外,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合同也可能因为实质上的问题而无法得到法律认可。
所有这些判例最终都是根据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做出判断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