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完成的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其刑罚包括如下五种情况:
1.倘若犯下严重污染环境之罪行,将被判处三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附加罚金处罚;
2.若犯罪程度更为深重者,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3.如果已经造成了法定加重情节的严重演进,那么从重处罚原则上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同时面临罚金惩处。《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