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录音遗嘱效力的必要要件如下:
首先,录音遗嘱务必由
遗嘱人亲身所制,且遗嘱人应亲自对遗嘱的全篇内容进行叙述;
其次,恳请两位及以上的
见证人出席现场,证实事情的真实性;
再次,当录音即将展开之时,遗嘱人与见证人均需各自明确指出自身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属工作单位以及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
最后,遗嘱人和见证人都须在录音录像文件中清楚地录下他们的姓氏或肖像,同时注明录制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