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离婚案件中,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应履行共同还款义务。
若在共同财产无力偿还全部债务抑或是在双方达成协议将财产划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依惯例双方应就此签订清偿协议;
若协商无果,则应交由法庭通过公正的判决定夺。
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二人共同签署了相关文书,又或者是在配偶有行为表态确认此笔债务后才承担的责任,以及在婚姻存在期间,某一方以个体名义为家计日常琐事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这一类的债务都属于共同负担的范围,理应由夫妇双方共同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