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与打架斗殴的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如有殴打他人,或故意使用暴力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之行为,情节轻微者,将被予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要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与此同时还需支付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考虑到在民间纠纷中引发的打架斗殴等事件,如果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进行居间调停和处理。
只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协商,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的,那么将免于接受处罚。
但若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甚至是达成了协议却没有履约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同时也请当事人知悉,你们可以就因本次冲突所引发的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