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钱还了借条丢了要怎样办?

钱还了借条丢了要怎样办?

钱还了借条丢了要怎样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4-16 12:50:19 已帮助83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钱还了借条丢了要怎样办?
当借款人已清偿所有本金与利息后,其与出借人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即告终止;
此时若丢失借条,并不会对其造成任何影响。
然而,需要关注的一个潜在风险是,如果该失窃的借条被出借人或其他第三方所获取,并据此发起诉讼,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第十六条有着明确规定。
这一条款指出,仅凭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向法院提出借贷起诉请求的原告,如被告否认已存有偿还债务的情况,则须由被告针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若经被告充分、有效地证明其主张,则原告仍需继续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若被告断定借贷行为尚未真实发生,且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法院将综合考虑包括借贷数额、资金交付方式、当事人的经济实力、所在地、交易习惯、财产变更状况以及证人证词在内的多种要素,从而全面审查和确定借贷事实是否确实发生。
律师在此特别提醒,借款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优先选择透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账,同时应当保存好已完成还款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截图等各类证据。
如此便可确保即使在出借人再次提起诉讼时,借款人亦可成功抗辩已完成还款事项。
另外,关于他人捡到并持有借条的情形,他们在启动诉讼程序时,理应承担起就借款事实进行举证的责任。
倘若无法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当事人将不得不背负举证不力的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