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符合取保候审之条件者,即
敲诈勒索行为所涉
犯罪之人,即可获得取保候审之权利。
若
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
犯罪活动,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其在敲诈勒索过程中展现出屡次犯罪的不良倾向,便可认定其已经构成敲诈
勒索罪;
然而,考虑到相应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轻微犯行,亦或是身患重疾,或者正在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额外的社会风险,同时又若案件因各种因素导致长期未能结案且有必要采取取保措施,那么这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可以得到取保候审的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