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参与诈骗
犯罪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为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同时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以下几种情形下,预计能造成
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程度较低的,
上诉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请取保候审请求:首先,如果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对其判
处罚金等
刑罚方式的话;
其次,如果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进而不会引致社会
公共利益遭受重大威胁和危害;
再者,如果患有严重疾病、身体无法自理的状况,或是身怀六甲的孕妇,或者是正值哺乳期间的母亲,也具有取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
最后,如果在
犯罪行为发生后,经过长时间的
羁押监管,案件仍未得到解决,并因此仍需获取
保释的情况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