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
债权债务这一
罪名在法律上并未得到明确规定。
然而,假如
行为人利用虚构债权债务来非法获取和占有他人财物,比如通过制作
虚假凭证或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手法侵占公司财产的,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构成
职务侵占罪。
同样地,倘若行为人与第三方联手共同制
造假象,使得看似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虚假,并且以此侵吞他人财产的,则有可能被判定构成诈骗罪。
此外,如果某些公司或企业选择通过隐藏自身真实财务状况、背负虚无事实的
债务等手段,来故意制造自己无法偿还负债并
申请破产,而且这种行为给
债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带来了极大利益损失的话,那这些主体就有可能会被判犯有虚构破产罪。
最后,当虚构债权债务这样的行为被引入
诉讼程序时,还可能涉及到虚假
诉讼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