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而遭到损伤时,首要责任人是需对见义勇为者负担起相关的民事侵权责任;
若在事故发生后无法找到实际的侵权行为人,该行为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相应的民事责任,抑或是根本不存在直接侵犯权益的行为人,此时对于见义勇为所带来的实质性损失应由受益方,即受助方来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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