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罪的构成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犯罪当事人必须是具备
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普通公民,并且年满16周岁;
其次,犯罪主观态度应属于故意为之,即是出于明确目的而进行的破坏行为;
第三,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我国公共社会管理秩序以及法院对扣押物品的约束制度;
最后,客观表现形式是通过隐匿、转移、变卖甚至故意毁坏已被司法机构所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
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