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才能够依法申请发起代位权之诉:
首先,债权人针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合规的;
其次,债务人未能及时有效地行使其已经到期的债权,从而导致债权人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失或者侵害;
另外,债务人对外享有的债权已届满明确、无可争议的期间;
再有就是,该等债权不能被认定为专属性质,仅能由债务人本人享有和处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