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明确了,任何公民、
法人或其他相关组织对于行政机构在行使行政强
行权力时,都具有陈述意见以及进行反对辩护的权利;
同时,他们也有资格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
行政复议或者提
起诉讼的请求;
如果因为行政机构非法行使行政强行权力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也同样有权利依法寻求相应的
赔偿补偿。
另外,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相关组织因为人
民法院在实施
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
违法行为或者扩大了强制执行的范围而遭受损失时,同样有资格依法向其提出赔偿请求。《
行政强制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
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