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办理离婚手续时,对于财产的划分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界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或
个人财产。
对于个人财产,则不在
离婚过程中进行变卖或分配,应继续归属于原持有者。
然而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部分,两人需依照以下五大原则:
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及儿童的合法权益、顾虑无过失一方的利益、尊重
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有利于生产与便利日常生活等因素进行协商决定如何进行妥善分割。
若双方未能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共识,便可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同时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形,以及保护子女、维护女方及无过失一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公正的裁判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