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面临
离异的夫妇来说,在他们尚未归还完毕
住房贷款的情况下,以下是处理这栋房产的几种方式:
1、首先,在
离婚的时候,如果
房屋贷款仍未结清,可以考虑将该
房产分配给
当事人居住使用。
由于
购房者在接受贷款购
买房产后,即便未能领取到
产权登记证书,但开发商依然按照约定向其交付房产,因此该房产仍然可供正常使用。
然而,在此过程中,尽管法院判决出让该房产的当事人具有
使用权,却不干涉他人对该房产的使用权。
2、其次,等房屋贷款全额偿还完成且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若双方就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分配问题仍然难以达成共识的话,则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再次审理。
当这所房子的贷款被彻底还清之时,房产所有人依法从银行手中获得了
房屋所有权证。
倘若此时两人对这笔财产的具体分割和分配无法再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再次进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