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离婚房产分配问题时,夫妻双方首先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确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如未能达成共识,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交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审慎处理:
(一)当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同意以竞价方式取得时,应当得到法官的批准;
(二)若其中一方明确主张房产所有权,则应委托评估公司依据市场价格对房产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估,从而确保获胜的一方能向对方提供相应的
经济补偿;
(三)在双方都未表示房产所有权归属的前提下,双方可按照各自的申请要求,将房产交付政府部门组织的公拍或自行出售,对所得财产收入依法予以合理的分割操作。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
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
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