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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押金新规定

装修押金新规定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12 18:40:15 已帮助21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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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押金新规定
在诸多城市中,明确规定禁止物业公司采取一切形式来收取装潢保证金,亦即通常所称的“装修押金”。
然而,在当前的环境之下,收取装修押金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用以制约装修作业及装修业主的行为举止。
因此,许多情况下,收取装修押金已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实践。
就收取装修押金的操作流程而言,一般可分为两种主要模式。
首先,亦可称之为向业主的直接收取,在此模式下,业主被赋予对其所选装修公司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的职责;
其次,另一种选择是从装修公司处收取,若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了损毁物业设施设备,或者给其他住户的生命、健康乃至财产造成了损失等情况,届时相应的修复费用、赔偿金额即可从押金中予以扣除,从而达到约束装修公司行为举止的预期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条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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