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抵押财产遭到
债务人擅自处理,而
抵押权人对此毫不知情,那么该项转让行为将被视作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有权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所欠
债务,或者要求其重新提供
担保以确保债权有效实现。
然而,如果
抵押人希望转让其抵押财产,他必须尽到告知义务,立即通知抵押权人知晓相关信息。
当抵押权人有充足
证据表明,该转让行为有可能对其
抵押权益造成实际损害时,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获得的收益提前清偿相关债务,或者将之进行提存妥善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