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在姓名更改之后,驾驶员应在30个自然日内,向驾驶证发放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档案变更登记备案。
当
机动车驾驶员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化,或者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从业单位等信息有所变动时,也需要在30个自然日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更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
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