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有罪判决规定:
若实施此类行为导致了严重的法律后果,将被判处七年以上直至十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若所造成的损害尚无证据证明已达到严重局面,则将面临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需要指出的是,本条法律以保护公众的公共安全为最高宗旨,因此,若对广播电视设施的损坏程度已经达到了可能给公众带来危险的地步,才能使行为人因触犯此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