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办理离婚事务过程中,双方面临着如何协商并决定
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如果双方能够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依据协议约定便可明确
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必然要通过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一
纠纷。
在此状况下,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秉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从多个维度审慎考虑孩子的年龄、成长历程、夫妻双方各自的
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各项要素,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具体而言:
1.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幼童,通常情况下应由母亲行使
抚养权利;
但若女方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便与其共同生活的;
或是当女方具备抚养条件但未尽到相应抚养责任,男方提出希望子女陪伴其生活的请愿时,法官有权裁决将抚养权判归男方所有。
2.对于年满两周岁至不满八周岁的孩童,法官在针对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审判时,将会全面考察日常生活中谁对孩子照顾更为周全,现阶段是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双方的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爱好等等因素,综合予以分析判断;
3.至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其
抚养权归属则需尊重孩子自身意愿,如果孩子表示愿意与某位家长共同生活,那么法院一般会将抚养权归属该家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