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登记而孕育出的子女被称之为“非婚生子女”,他们在法律上享受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益。
关于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应由父母双方面对面且认真地协商处理,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将由司法审判部门根据对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具体来说,有三点需要考虑:
首先,不满两周岁的婴幼儿,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承担抚养责任;
其次,两周岁以上的儿童,法院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以确保最能保护和照顾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方式做出裁判决定;
最后,当子女达到八周岁时,他们的真实意愿将被作为重要参考因素予以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