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动自行车在
闯红灯期间遭遇了汽车闯黄灯的撞击时,交管部门将会依据各方
当事人在该场事故中所实施的不当行为及所引发的后果的严重性,更深入地去探究划定双方的责任。
假设其中某一方的过错是导致这场事故的根本原因,那么这一方就必须要承担所有的责任;
而如果是双方甚至多方都存在着过失时,他们每个人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主责、同责和次责的追偿,但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恶意为之,那另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