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债务承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承担的债务本身必须有效存在;
其次,债务应具可转移性;
再次,债务承担需要得到债权人的明确书面同意;
最后,第三方必须与原合同义务人就债务转移另行达成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务原本无效或已被消灭的情况,虽然当事人可能会就此签署承担合意,但这样的行为并不产生法律效力。
反之,对于尚未实际发生的债务,尽管在形式上缔结了债务承担协议,但是其转移效果的实现需等待实际债务成立之时。《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