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的"双证制度"主要用于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行为以及其驾驶员资格认定工作。
据我国交通部基于《网约车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服务所在地区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机关在收到车辆所有者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此提出的相关申请后,会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经过审核确定符合条件并已在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登记的车辆,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而对于通过考核、证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驾驶员,则会向其授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