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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如何执行

在采取行动之前,我们须依法对涉案的该名外籍人士进行刑事法律责任的判定与追究,然后依法履行完相应的刑事程序并结束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之后,接续展开相关的民事法律程序,并最终通过判决实现将其从我国境内赶出去的最终目的。
若判定结果为针对这名外籍人士实施主刑,但不涉及到死刑的情况下,那么应当在完成主刑的执行动作之后,再依据判决结果对外籍人士实行驱逐出境的操作;
若是这名外籍人士受判将受到的是仅仅附加的刑罚,如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等,并且仍然包括了驱逐出境的刑罚,那就要在被告方缴纳完规定数额的罚金,或者已经完成财产的被没收之后,再依法行处驱逐出境之权。《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最新修订: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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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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