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授权擅自印制发票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通常情况下,税务主管部门将依法没收其
违法所得,没收及销毁所有用于
违法活动的作案工具以及相关非法物品,同时,处以数额在1万元人民币至5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相应罚款。
若
情节严重,则
罚金额度可能升至5万元人民币以上,甚至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下。
并且,对于涉事的发票印刷企业而言,税务机关有权处以
吊销其发票准印证的严厉措施。
如果该行为已经或者涉嫌构成
犯罪,那么必须根据相关
法规,对
行为人追究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
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