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诸如丧偶女婿这样的特定情形,其可依法享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与资格。
具体而言,在丧偶女性作为配偶一方履行了主要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后,该丧偶女婿有权将此视为自己在继承顺位中的优先级别,从而被认定为首序继承人并获得相关遗产的分配权。
在继承关系正式启动之后,依照法定顺位排列,若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首序继承人,他们将首先获得遗产权益;
在此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均不得参与该遗产的分配过程。
反之,倘若在所有首序继承人中确无具备继承条件之人,则次序更靠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可获得相应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