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条件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条件

至于本罪名所涉及到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侵犯的客体主要针对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完整性及安全性,同时也包括了维护公民身份管理秩序的必要性;
其次,客观方面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未经授权的诸如偷盗、收买等方式,大规模收集并蓄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恶劣;
再次,就犯罪主体而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相对较为特殊,主要涵盖了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特定行业和领域内的单位本身以及这些单位所属的员工(都是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当事人的犯罪目的必须是明确且故意的。《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0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