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附加刑中的
没收财产之施行方式: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严格规定,对于没收财产这一类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均需由人
民法院依法进行
强制执行。
倘若存在必要情况下,也可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实施。
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在实施没收财产措施之前,被告人曾负有的相关合法
债务若需从没收的财产中予以偿还,则需
债权人提出明确申请,且必须将其归还给被告人原本的债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