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协议中,赠与对方的财产能否再要回来

离婚协议中,赠与对方的财产能否再要回来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赠与人可以在授予财产的支配权发生转移之前撤回其赠与。
然而,这并不适用于已经经过公证程序的赠与合约,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和道义性的合同,它们受特殊规定的约束而不可撤销
此外,若离婚协议中包含有欺诈、压迫等违法行为或情况,在经过司法审理确认后也可能被裁定为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新修订:2024-04-0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