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所产生的债务并不绝对地导致债务的终结从而消灭它的全部效应。
正是由于这种债务清理方式的后果,例如利息债务和担保债务等债务性质的附属责任也因此而同时被失效。
当债务被完全免除时,那么整个债务关系将彻底消失无踪;
然而在仅仅部分免除债务的情况下,只会发生被免除的那部分债务彻底消失。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债务的免除是债权人的专属权利,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必须要保证不损害到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举例来说,假设已经存在对债权设立了质权的债权人,他们便不能够通过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影响他们的利益,并且以此来抵抗质权者。《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