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赌博活动属于违法行为,然而针对仅仅参与网络博彩活动的个体来说,他们并不构成博彩犯罪,因此不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相反地,在组织开展网络博彩以及将此作为主要生计来源的行为中,已经符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博彩罪的定义范畴,依据该法律法规,此类人员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要承担罚金等附加惩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