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儿子而言,对于父亲所欠下的债务,其实并没有任何法定上的偿还义务存在。
因为在法律意义上,父亲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体,他应该独自面对和承担起自身的民事责任而无需他人的援助。
因此,对于父亲所欠下的债务,理应由他自身负责偿还,并且在道德层面也不应有任何偿还的必要。
然而,若在极端情况之下,如父亲不幸离世,若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话,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儿子便需要按照遗产价值的限度来对父亲所欠下的债务进行相应的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