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受到胁迫或欺骗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欠条,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欠条无效。司法机关将会对欠条形式上的缺陷进行谨慎审查,并结合相关证据来确认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对于采用现金交付方式的借款,应根据交付证明、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多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当事人关于交易细节的具体陈述等多个因素,全面分析各方之间的法律约束力和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若经过审查证实确有受到胁迫或欺骗的情况存在,那么该欠条将被判定为无效,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再成立,您由此可以解脱相关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