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08 13:55:02 已帮助215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若被告目前经济状况不容乐观,确实无法立即履行相应的偿还义务,此时,他们应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和解谈判,寻求合理的分期付款方案,或者是将还款日期向后延长。在此基础之上,被告有权利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在接受了法律起诉之后,被告必须以积极的姿态回应,竭力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达成分期偿还或是限定期内偿还债务的协议。倘若法院没有对被告的请求予以支持,则将会制定履行期限,强制被告全额偿还其所负的债务。若是被告故意拒不履行以上义务,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