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电动车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初次触犯此罪,且涉案电动车价值相对较低,尚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的,相关部门将对其处以5日至10日之间的拘留,并可附加罚款500元以下;然而,若情节较为恶劣或严重者,则可能会被处以10日至15日的拘留,同时要求支付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倘若犯罪构成事实,需依据电动车的实际价值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在此情况下,如果被窃取的电动车价值非常大,当事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同时还须承担罚金或单处罚金;情况更为严重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而对于那些涉嫌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的被告人,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并须承受罚金或没收财产之责。《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