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质押协议失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是质押的主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其次,不具有
法人资格的企业内设部门或者其下属单位的
担保视为无效;第三种情况则是企业的
董事长与总经理自行进行的担保行为视为无效;再者,由欺骗、恐吓或
恶意串通而产生的质押协议都将被判定无效;用已经禁止流通的物品作为质押
抵押的协议也将被认定为无效;此外,任何未获得相关许可证及没有权利设立的对外质押协议都是无效的;最后一种情况是主
合同无效,那么作为附属合同的质押协议自然也失去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