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露领导者逃税避税行为的证据要求如下所述:首先,须披露被检举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准确身份以及所在的公司名称和详细住址;其次,收集重要的税务违规事实依据,包含有价值的账簿凭证、完整的纳税申报表格、详尽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各类涉及纳税的相关材料、有关合同协定、相应的发票、收据等,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皆可作为有效证据进行提交;最后,可以通过书信、口头、电讯或者是举报者自我认可为便捷的其他方式表达举报内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选择实名举报或是匿名举报形式,结合具体情况而定。《税收征管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县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