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依法解除的状况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
合同签订后遇到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达成最初设定的目标;(2)若
当事人其中一方未能按照既定进度按时履行他们的
债务责任或存在其它
违法行为,以至于最终无法达到合同原有的目的。此外,还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也属于合法解除范畴。对于这些遵照持续执行的债务为主要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各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
解除合同请求,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且通知时间应在合理范围内。《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