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操作过程中,常见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操作工在进行电焊作业期间,必须穿着指定的个人保护服装,不能够没有着装就开始工作;其次,当在高处实施电焊操作时,应当立即固定更换后剩余的焊条头,避免其对地面作业人员造成灼热损伤;此外,不能未佩戴安全电焊面罩或着色眼镜便直接观察电弧闪烁的光辉;夏季进行电焊操作时,禁止穿着短裤以及短袖衣物以保证安全;同时,要求电焊工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史的员工,严禁登高进行电焊操作;最后,电焊工需要严格遵守焊机铭牌上标注的额定功率使用焊机,杜绝过度负荷运行。另外,在实际操作时应当在非负载状态下调节电流大小,并确保焊机在正常工作时不会出现长时间的短路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