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贪污罪的犯罪分子,其量刑方案则具体依据贪污数额及其它相关情节进行抉择。首先,当贪污数额在一定范围内或存在其他较轻的犯罪情节时,刑法将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伴随着罚金的惩罚;其次,若贪污金额巨大或者次要情节严重时,刑法将面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包括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手段;最后,当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主要情节特别恶劣时,刑法将予以严重打击,可能导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然会附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多重刑罚。但如果数额特别巨大,且让国家和人民事业蒙受了特别重大的损失,那么就可能面临被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还要处罚款或是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手段。此外,对于那些多次发生的、未经过法律程序处理过的贪污行为,法院将依据其累计贪污数量进行量刑裁决。《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