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约之诉的
诉讼期限,应从权利人获知或理应获知自身权益受侵害及
责任人之日起算。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依该规定执行。然而,如从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满20年,人
民法院将不对此类权益加以保护。特例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决定是否予以延长保护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