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法律判决,主要是针对那些有意毁坏会计账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附带罚金处罚。若是由单位构成此罪行的犯罪主体,则需承担双重责任——既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也要对直接负有管理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依法作出同样的处理。《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